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不断增强领导干部“一岗双责”意识,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,3月27日,我校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在中心校区B101会议室举行。校领导王超、殷惠光、王冬冬、刘洋,校中层干部正职、纪委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。副校长殷惠光主持会议。
殷惠光副校长说明了 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的签订原则,由校领导代表学校党委与分管、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了责任书,重申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承担的各项责任,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,一级对一级负责。随后,校领导分别与分管、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责任书。
签字仪式后,王超书记发表讲话。他指出,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一项基础性和根本性制度。他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三点意见: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;二是强化责任意识,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尽责;三是完善工作机制,着力解决突出问题。他希望,各二级党组织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,坚持以上率下,发挥好带头、带领、带动作用。严守纪律,不碰“红线”、不触“底线”,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、市委各项规定等纪律要求。敢于担当,敢于较真,敢抓敢管,讲党性、讲原则、讲正气,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,纵向落实到基层党组织,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、人人有担子,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。 (校纪委)